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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市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公告
作者:登封教育信息网 来源:  日期:2021/9/10 16:26:56 人气:13953

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尽量减少人员聚集,维护群众生命健康,确保秋季招生入学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现就2021年市区(含嵩阳办、少林办、中岳办、白坪新区,下同)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办法公告如下:

一、划片招生范围地图

(点击图片查看高清原图)

二、招生学校具体咨询电话

崇高路小学教育集团崇高路校区62782788

崇高路小学教育集团东十里铺校区56588011

崇高路小学教育集团汉武路校区62978367

商埠街小学56903882

书院河路小学62865698

书院河路小学北旨村校区62752369

北区小学56513267

通达路小学67319790

通达路小学大禹路校区62878995

滨河路小学62866067

少室路小学62889521

少林路小学56555829

嵩山路小学62896800

守敬路小学62858480

书院小学62880020

少林实验小学56903563

中岳二小60162256

白坪新区实验学校(小学部)62850589

三、报名及录取办法

(一)招生对象

必须是年满6周岁(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且符合市区公办小学就读条件的儿童。

(二)一年级学生报名条件类别及有关要求

1.学生(家长)属于市区户口、市区房产(不包括商业用房和车库)、优抚对象、市区拆迁户(政府重点工程)、进城务工(外来和本地务工)、长期居住等类别,家长必须选择其中一种类别条件报名

(1)具体要件

第一类 市区户口:其父母(其中一方)及学生本人具备市区常住户口(迁入时间截止于2021年7月31日)。

第二类 市区房产:其父母(其中一方)在市区范围内有房产,包括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经济适用房证、房管中心认定的购房合同、安置房证明(已安置的拆迁户)。房产证件的注册时间截止于2021年7月31日。

第三类 优抚对象:其属于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优抚条件的优待对象予以适当照顾。

第四类 市区拆迁户:其父母(其中一方)持有与街道办(嵩阳办、少林办、中岳办)签订的市重点工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未安置的拆迁户)。

第五类 外来进城务工:其父母(其中一方,非登封籍)在市区范围内务工,并持有规范的劳动合同和居住证。(劳动合同和居住证登记时间截止于2021年2月1日)

第六类 登封籍进城务工:其父母(其中一方)在市区范围内务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并缴纳2021年2月—7月社会保险。或者其父母(其中一方)在市区范围内经商,有实体店,营业执照登记时间截止于2021年2月1日,社会保险至少缴纳三个月(2021年5月—7月)。

第七类 长期居住:符合市区长期居住条件,且在市区幼儿园就读的大班毕业生。

(2)报名方式:网上一键报名依据录取办法,慎重选择报名类别

学生家长使用智能手机,关注“登封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入学报名”,进入“登封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按照具体报名操作方法及流程指南完成报名工作。

(3)网上正式报名时间:9月13日8:00—9月14日24:00,24小时不间断进行。

(4)录取办法:

①市区户口、市区房产类,实行划片录取;

②优抚对象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录取;市区拆迁户按照实际居住地所属划片学校录取;

③进城务工、长期居住类别,实行电脑派位录取。

(5)审核录取时间:9月17日—9月21日进行

(6)录取结果反馈:9月22日,招生系统将通过短信推送的方式,将录取结果发送到家长手机上。(温馨提醒:请勿设置短信拦截)

四、报名问题处理办法:按照有关规定,疫情期间教育局和招生学校原则上不接受现场咨询,对于因信息不完善未能完成报名,或没有采集信息的家长,可通过招生服务平台中“在线答疑”,选择问题类型(户籍、房产、务工、信息未采集等),依据对应的菜单内容进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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